2024年9月27日,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,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商户。现将消毒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: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荷美锅香餐厅使用的餐具(白长盘、白圆盘)
(一)抽检基本情况。在我局于2024年9月3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,当事人被抽检的餐具(白长盘、白圆盘)消毒不合格,检验结论为:经抽样检验,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GB 14934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(饮)具》的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检验报告编号为CCIC12417260(白圆盘)、CCIC12417261(白长盘)。
(二)2024年9月29日,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抽检结果,当事人表示认可抽检结果。
(三)2024年9月30日,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,现场已完成整改。
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五)项及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》第十二条第(三)项之规定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荷美锅香餐厅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[武经开市监处罚〔2024〕270号],对当事人:1.警告。
(四)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:当事人在收到餐具检验不合格报告后,建立了消毒柜使用记录本,建立了消毒柜使用管理制度,准备了停水停电应急措施,并表示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,并承诺在今后的经营中严格做好餐具消毒工作,避免类似情况发生。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4年12月11日
主办单位: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(汉南区委)党政办公室
承办单位: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城市运行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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